馬來西亞的宏觀經濟
1.總述
上世紀70年代以前,馬來西亞以農業經濟為主,依賴初級產品出口。70年代以來,馬來西亞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出口導向型經濟,電子業、制造業、建筑業和服務業發展迅速。同時實施馬來民族和原住民優先的“新經濟政策”,旨在實現消除貧困、重組社會的目標。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受世界經濟衰退影響,馬經濟下滑。在政府采取鼓勵私人投資和吸引外資等措施后,經濟明顯好轉。1987年之后,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到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之前,年均GDP增長率一直保持在8%以上。1991年,時任總理馬哈蒂爾提出“2020宏愿”的跨世紀發展戰略,旨在2020年將馬建成發達國家。1995年,又提出“多媒體超級走廊”計劃和“生物谷”計劃,大力發展信息產業和生物科技。
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使馬經濟遭受嚴重打擊,馬幣對美元匯率下跌幅度曾達46%,股市綜合指數下挫過半。1998年,馬經濟出現13年來首次負增長(-7.5%),失業率和通貨膨脹率上升。1998年9月,馬政府采取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出臺多項資金、貨幣管制措施,其主要內容是對短期外資進行監管,將馬幣和美元匯率固定在1美元兌3.8馬幣,禁止岸外馬幣交易等。此后,馬金融形勢漸趨穩定,股指逐步回升。1999年2月,馬政府以征收撤資稅取代對短期外資的管制,外資開始回流。馬經濟開始復蘇,全年經濟增長5.4%。2000年,馬經濟在1999年復蘇基礎上穩定增長,各項經濟指數基本恢復到危機前水平,經濟增長率達8.5%。
21世紀初的幾年內,通過穩定匯率、重組銀行債務、擴大內需和出口等政策,馬經濟保持較快速度增長。巴達維總理上任后,將重點轉向農業等基礎產業建設,帶動鄉村發展;積極推動消費和投資,把私營經濟作為國家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鼓勵發展旅游和教育產業,推動經濟多元化。2006年4月,馬政府第九個五年計劃(2006-2010年)獲得國會通過,其主題是“共同邁向卓越、輝煌和昌盛”,施政重點是降低財政赤字,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加大農業投入,扶持中小企業,推動旅游業發展。2007年,馬政府相繼實施北馬輸油管線、伊斯干達發展區、北部經濟走廊和東海岸經濟區等大型發展計劃,以刺激經濟發展和實現未來經濟轉型。
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對馬金融體系沒有造成太大的直接影響,但其實體經濟受到國際需求萎縮影響較大。2008年10月開始,馬出口出現負增長,外國直接投資大幅下降。為減緩金融危機的沖擊,馬政府相繼出臺多項“救市”措施:撥款50億馬幣扶持股市;推出總額達670億馬幣(約190億美元)的兩套經濟刺激計劃;馬央行3次下調基準利率至2.0%;對居民存款實施全額擔保等。這些舉措增強了市場信心,阻止了馬經濟的進一步下滑。2008年馬GDP仍增長4.6%。
2009年4月,納吉布總理上任后,除繼續實行經濟刺激方案外,還著手進一步開放服務業和金融業。先后撤銷27個服務業領域的外資股權限制等,以放寬外資準入,改善投資環境。
2010年6月,馬政府公布第十個五年計劃(2011-2015年),將私營經濟和以創新為主導的行業作為引領國家經濟騰飛的主動力,并逐步改革被認為偏高的國內補貼制度,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第十個五年計劃共撥出2300億馬幣用于發展支出,其中55%用于發展經濟。2010年下半年,納吉布總理又提出經濟轉型計劃,推出包括批發零售、旅游、商業服務、電子電器、教育、醫療保健等在內的12個國家關鍵經濟領域的發展目標,具體措施包括推出總值1380億美元和670億馬幣的共150項“切入點計劃”,預計到2020年將創造330萬個新的就業機會。
2011年,國際經濟形勢依然嚴峻,發達經濟體疲弱不振,日本地震、海嘯和泰國洪災等自然災害使亞洲制造業供應鏈被打亂,馬經濟受到一定負面影響。盡管如此,隨著馬經濟轉型計劃重點項目的穩步推進,私人及外來投資大幅增長,國內需求強勁,馬經濟整體表現良好。2011年,馬GDP實現5.1%的增長,高于其他發展水平相當的國家(如泰國、墨西哥和俄羅斯)。
2012年以來,由于主要市場需求減少,馬出口下降,經濟增長主要靠強勁的內需以及投資拉動。在私人領域穩定支撐下,國內消費和投資持續擴張,不斷推動經濟增長。2012-2013年,馬GDP分別增長5.6%和4.7%。期間,馬加快實現“2020宏愿”,穩步推進經濟轉型計劃重點項目,部分措施包括自2014年1月起在全國實施最低工資,以及于2015年4月開征6%的貨品和服務稅(GST)。受外部經濟環境復蘇和內需持續增長的刺激,世行預估2014年馬經濟將增長5%。隨著時間的推移,馬政府早前采取的降低補貼以削減財政赤字的政策將對國內消費產生一定的影響。但另一方面,馬政府繼續推行經濟轉型計劃,尤其是其中的基礎設施項目將有利于刺激投資繼續增長。
2.農業
產品以經濟作物為主,主要有油棕、橡膠、水稻、蔬菜、可可、椰子、胡椒等,產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在馬國民經濟中占重要地位。上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工業化程度的提高,農業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2013年農業產值559.1億馬幣,同比增長2.1%,占GDP比重5.2%。出口額642.3億馬幣,同比下降17%,占出口總額的8.9%。
棕油 馬來西亞是世界上第二大棕油及相關制品生產國,出口量約占全球總量的50%,但占比呈逐年下降趨勢。2013年,棕油產量為1922萬噸,同比增長2.3%。原棕油全年平均本地交易價格為每噸2371馬幣,同比下降14.2%。棕油出口1782萬噸,同比下降0.4%,出口金額417.7億馬幣,同比下降21.3%,占出口總額的5.8%。其中對中國出口365萬噸,至此,中國已連續12年成為馬棕油出口的最大目的地。其他主要出口市場還包括印度、歐盟、中東、巴基斯坦、美國和日本等。
橡膠 馬來西亞是全球第三大天然橡膠生產國和出口國,第一大橡膠手套、橡膠導管及乳膠線出口國,第五大橡膠消費國。上世紀90年代初,馬天然橡膠的產量和出口量開始萎縮。2002年以來,隨著國際市場對橡膠需求的增加,國際膠價回升,馬橡膠業開始復蘇。2013年,天然橡膠產量為83萬噸,同比下降9.8%。年平均價格為每噸7746.8馬幣,同比下降24.1%。橡膠出口84.6萬噸,同比增長9.7%,出口金額70.3億馬幣,同比下降10.6%,占出口總額的1.0%。主要出口國家(或地區)為中國、歐盟、中東、美國、巴西和韓國等。
3.礦業
馬采礦業以開采石油、天然氣為主。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管理及開采均由馬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 控制。2008-2011年,受金融危機影響,礦業呈現負增長。2012-2013年,因維護原因于2011年關閉的部分石油開采設施重新恢復生產,以及沙巴州近海油田原油產量增加,馬礦業呈現緩慢增長。2013年,礦業產值637.7億馬幣,同比增長0.5%,占GDP的8.1%。出口金額964.9億馬幣,同比增長3.8%,占出口總額的13.4%。
原油 馬石油儲量豐富,截至2010年,已探明原油儲量59億桶。2013年,馬生產原油2.08億桶,同比下降2.3%。出口金額316.4億馬幣,同比下降1.0%,占出口總額的4.4%。主要出口目的地為澳大利亞、印度、泰國、日本及新西蘭等。
天然氣 馬天然氣儲量豐富,截至2010年,已探明天然氣儲量2.59萬億立方米。2013年,日產天然氣58.9億立方英尺(約合1.67億立方米)。馬是世界第三大液化天然氣出口國,2013年液化天然氣出口2525.2萬噸,出口金額591.9億馬幣,同比增長5.5%,創歷史新高。主要出口至日本、韓國和臺灣等。
錫 馬曾是世界產錫大國,但近年來錫礦的儲量和產量逐年下降,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低。2013年,錫出口3.6萬噸,同比下降2.2%,出口金額25.3億馬幣,同比增長4.8%。
4.制造業
馬1957年獨立后,制造業以利用本國資源發展加工制造業為主,隨著電子、石油、機械、鋼鐵、化工及汽車制造等行業的深入發展,傳統的初級產品加工業地位逐步下降,制造業成為馬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近年來,馬制造業發展平穩,但占GDP的比重逐年降低。2013年,制造業產值為1930.1億馬幣,同比增長3.4%,占GDP的24.5%。出口金額5496.1億馬幣,同比增長5.7%,占出口總額的76.4%。出口產品中電子、機械、石油、化工分別占25.9%、10.8%、9.3%和7.2%。主要出口市場包括東盟(占比30.8%)、中國(14.0%)、歐盟(10.3%)、美國(9.8%)、日本(6.1%)以及香港(5.6%)等。
5.建筑業
上世紀90年代初期,馬建筑市場蓬勃發展,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前,年均增長14.8%。金融危機爆發后,該行業受到重創。2006年,馬宣布執行第九個五年計劃,啟動部分政府工程和公共項目,建筑業開始緩慢復蘇。2008年,馬政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推出了670億的財政刺激計劃,對馬建筑業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2009-2013年,建筑業產值保持增長態勢。2013年總產值294.2億馬幣,同比增長10.9%,占GDP比重的3.7%。
6.服務業
為促進經濟多元化增長,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馬政府積極鼓勵服務業發展,服務業逐漸成為馬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吸收超過50%的就業人口。目前,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占GDP的比重從1990年的46.8%提高至2013年的55.2%,為馬經濟結構中最大的產業部門。2013年產值為4340.0億馬幣,同比增長5.9%。主要行業包括批發零售(占GDP14.5%)、金融保險(9.1%)、政府服務(8.3%)、房地產和商業服務(5.6%)、通信(4.0%)、運輸倉儲(3.6%)等。
7.外貿
馬對外貿易在國民經濟中占重要地位,自1995年以來,外貿依存度達150%以上。從1998年起,馬連續16年保持貿易順差。21世紀以來,馬對外貿易增長較快,2001-2008年對外貿易平均增速在25%以上。2009年,馬對外貿易額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較大,外貿總額降幅達16.6%。2010年馬外貿恢復強勁,外貿總額11686億馬幣,同比增長18.3%,接近危機前2008年的水平。2011-2013年,在全球經濟總體不景氣的背景下,馬對外貿易仍取得較好的成績。
2013年,外貿總額達到13688.8億馬幣,同比增長4.5%,創歷史最高記錄。其中,出口額達7198.2億馬幣,同比增長2.4%,進口額6490.7億馬幣,同比增長7.0%。其中,出口產品主要是電氣電子產品、棕油及棕油制品、石油制品、液化天然氣、石油、木材及木材制品等。其中工業制成品占76.4%,礦產品占13.4%,農業類產品占8.9%。前十大出口市場依次為新加坡、中國、日本、歐盟、美國、泰國、印尼、中國香港、澳大利亞和韓國。進口產品主要是電子電器、機械設備及零配件、化學化工品等,半成品、生產材料及消費品分別占58.4%、15.2%和7.3%。前十大進口來源地依次為中國、新加坡、歐盟、日本、美國、泰國、中國臺灣、韓國、印尼和越南。
8.吸收外國投資
馬政府一直歡迎外商在制造業領域的投資。上世紀70年代,推行出口導向型政策后,歐美和日本部分制造加工業轉移到馬來西亞。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馬受到較大沖擊,盡管采取了征收撤資稅等措施,外來投資還是呈下滑趨勢。進入21世紀,隨著對貿易、投資的不斷開放,以及謹慎的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和在關鍵領域采取結構改革,馬經濟得以恢復并取得較大發展,外商投資日趨活躍,目前已成為推動馬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
2013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增長11%,東南亞國家僅為2.4%。與之相比,馬吸引外資表現出色,2013年外來直接投資額創新高,達387.7億馬幣,同比增長24%。吸引外資的主要領域為制造業(占37.6%)、服務業(占28.8%)及礦業(占28.7%)。服務業則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險及信息通信行業。前五大外資來源地分別為日本、新加坡、荷蘭、中國香港及英屬維珍群島。
9.多變和區域貿易協定
馬來西亞于1957年加入《關稅和貿易總協定》,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創始成員國。馬來西亞是東盟的創始成員國,2002年起東盟國家開始啟動自由貿易區建設,在區域內部實現貿易零關稅。截至2013年,馬來西亞已與日本、巴基斯坦、新西蘭、印度、智利及澳大利亞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與土耳其和歐盟的雙邊自貿協定還在進行磋商。作為東盟成員,馬來西亞已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以及澳新(澳大利亞新西蘭)簽署了區域自貿協定。
10.投資政策
投資領域 馬政府鼓勵外國投資者到其出口導向型的生產和高科技領域投資??上硎軆灮菡叩男袠I主要包括: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橡膠制品、石油化工、醫藥、木材、紙漿制品、紡織、鋼鐵、有色金屬、機械設備及零部件、電子電器、醫療器械、科學測量儀器制造、塑料制品、防護設備儀器、可再生能源、研發、食品加工、冷鏈設備、酒店旅游及相關的服務業等。
優惠政策 馬是WTO成員,外國企業在馬投資享受最惠國待遇,政府主管部門通過個案核準形式批準外資享有的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一般以直接或間接減稅的形式體現,主要包括:新興工業地位(PS),公司可獲準減免所得稅的70%-100%,免稅期為5-10年;投資稅務補貼(ITA),公司自符合規定的第一筆資本支出起5年內,可享受合格資本支出的60%-100%的稅務補貼。就行業優惠政策而言,主要包括:(1)凡生產清真食品的公司,自符合規定的第一筆資本支出之日起5年內可享受合格資本支出100%的投資稅務補貼。(2)獲“多媒體超級走廊”地位的公司,主要是通訊及信息技術公司,外國公司可100%控股;10年內免繳所得稅,并可在5年內申請財稅津貼。(3)生物科技公司從第一個盈利年開始,免繳10年所得稅;10年屆滿后,繳納20%的所得稅,優惠期仍為10年;公司在進行合并或并購時,可免繳印花稅,并免繳5年的不動產收益稅。此外,馬政府還為在馬五大經濟發展走廊及12個國家關鍵經濟領域(NKEAs)范圍內的投資制訂了單獨的優惠政策。
11.經商成本
建筑成本
馬來西亞工廠建設平均費用如下:以鋼筋水泥為結構的工廠建造價格為65-230馬幣/平方英尺;鋼筋水泥上筑門式鋼框架的工廠建造價格為75- 250馬幣/平方英尺;設有無塵清潔空間的工廠建造價格為120-130馬幣/平方英尺。2014年4月,馬來西亞鋼材價格2180-2280馬幣/噸,水泥價格16.8馬幣/包(50公斤/包)。
水、電、油價格 馬來西亞水、電、氣以及燃油等供應充足,成本較低。
水價 馬來西亞各州水費按不同的用水標準分段計價,每個用戶每月最低收費3.0-6.6馬幣,水價各州收費標準都不相同。住宅用水量在15/20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單價0.22-0.90馬幣;20-35/40立方米,單價0.42-1.65馬幣;超過35/40立方米,價格0.66-2.96馬幣。工業/商業用水量在35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單價0.66-2.60馬幣;超過35立方米,價格0.84-2.96馬幣。
污水處理費 住宅用戶按房屋類型每月收取2-8馬幣,工業用戶按廠房結構每人每月收取2-2.5馬幣,商業用戶按營業場所每月收取基本收費和超量收費,用量超過100立方米,超出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3馬幣;超過200立方米,超出部分每立方米加收0.45馬幣。
電價 馬來西亞東西部分電價略有不同。
(1)西馬半島從2014年起執行新電價:住宅用電,每月基本收費3馬幣,單價按用電量多少有差別。200度以下,每度0.218馬幣;200-300度,每度0.334馬幣;300-600度,每度0.516馬幣,超過900度時每度0.571馬幣;商業用電分低壓用電和高壓用電,每月基本收費7.2-600馬幣,單價每度0.224-0.451馬幣;工業用電分低壓用電和高壓用電,每月基本收費7.2-600馬幣,單價每度0.175-0.441馬幣;礦業用電每月基本收費120馬幣,單價每度0.172-0.381馬幣;農業用電分低壓用電和高壓用電,每月基本收費7.2-600馬幣,單價每度0.224-0.472馬幣;
(2)東馬的沙巴州2014年起:住宅用電每月基本收費5馬幣,100度以下,每度0.175馬幣;100-200度,每度0.185馬幣;200-300度,每度0.33馬幣;300-500度,每度0.445馬幣;500-1000度,每度0.45馬幣;超過1000度的部分每度0.47馬幣;商業用電分低壓用電和高壓用電,每月基本收費15-1000馬幣,單價每度0.195-0.395馬幣;工業用電分低壓用電和高壓用電,每月基本收費15-1000馬幣,單價每度0.18-0.376馬幣;
(3)沙撈越州:住宅用電每月基本收費5馬幣,100度以下,每度0.34馬幣;100-400度,每度0.29馬幣;超過400度的部分每度0.33馬幣;商業用電每度0.144-0.40馬幣;工業用電每度0.144-0.40馬幣。
燃油價格 馬來西亞燃油實行浮動價格制。截至2014年4月15日,97號無鉛汽油零售價為每升2.9馬幣,95號無鉛汽油零售價為每升2.1馬幣;柴油零售價為每升2.0馬幣。
稅收
公司稅 稅率為25%,對實收資本低于250萬馬幣的公司,第一個50萬馬幣收入的稅率為20%,以后收入的稅率為25%。
個人所得稅 2010年起,馬公民個人所得稅為0% - 26%,外國公民的稅率固定為26%。
預扣稅 非本地公司或個人應繳納預扣稅,特殊所得(動產的使用、技術服務、提供廠房及機械安裝服務等)10%;利息15%;依照合同獲得承包費用:承包商10%、雇員3%;傭金、保證金、中介費等10%。
房地產盈利稅 隨著近兩年馬房地產價格不斷升高,2012年起馬重新啟用房地產盈利稅,并在2013預算案中將稅率增加了5%。2013年起,房地產盈利稅按照持有時間分為3類:1、持有2年內脫售,稅率15%;2、持有2-5年間脫售,稅率10%;3、持有超過5年脫售,無需繳納房地產盈利稅。
銷售稅 依據《1972年銷售稅法》對進口或本地生產商品征收的稅,大多數商品稅率為5%-10%,酒類為20%。
服務稅 依據《1975年服務稅法》由律師、工程師、建筑師、咨詢公司、廣告公司、私立醫院、保險公司、電信服務公司、賓館、餐廳等提供服務的公司或個人所繳納的稅,稅率通常為6%。
國內稅 依據《1976國內稅法》對本地制造的一些特定產品征收的稅,包括煙草、酒類、撲克、麻將、摩托車及汽車等。
進口稅 大多數進口貨物需繳納進口稅,稅率分從價稅和特定稅,近幾年馬已取消了多種原料、機械與零部件的進口稅。馬與東盟國家之間實行特惠關稅,工業產品的進口稅為0-5%之間;與日本實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的進口稅;與中國和韓國分別實行中國-東盟自貿區以及韓國-東盟自貿區的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的進口稅。
工資水平 2012年5月,馬出臺了私營領域最低薪金制,規定西馬半島員工工資不得低于900馬幣/月或4.33馬幣/小時;東馬沙巴和沙撈越州和納閩島員工工資不得低于800馬幣/月或3.85馬幣/小時。大多數公司為員工提供附加福利,如免費醫療、個人意外保險和人壽保險、免費交通或交通津貼、年終花紅、退休金等。馬投資發展局公布數據顯示,馬制造業領域管理人員平均月薪3294馬幣到2.2萬馬幣不等,非管理人員平均月薪分為普通工人879馬幣、技術工人和技師1828馬幣。馬低端產業工人和服務業勞工比較缺乏,吸收外籍勞工的主要領域有制造業、建筑業、種植業以及部分服務業。目前,馬尚未對中國開放普通勞務市場。
12.五大經濟發展區
伊斯干達發展區(Iskandar Development Region,簡稱IDR) 2006年11月正式啟動,涵蓋馬來半島南部柔佛州的新山、哥打丁宜和笨珍等數個地區,與新加坡隔柔佛海峽相望,占地面積2217平方公里,人口約135萬。根據發展規劃,新山、努沙加亞、西大門發展區、東大門發展區以及士乃-士古來地區等五個區域被確定為功能不同的重點發展區域。其中,新山和努沙加亞兩個區域還被確定為可以實行智能快速過境卡的首批自由出入區,以吸引外國公司特別是新加坡公司在IDR設立辦事機構。IDR的管理機構為伊斯干達發展區管理局(Iskandar Regional Development Authority,IRDA)。
從2006至2011的6年中,IDR累計投資額高達847.8億馬幣,其中60%(506.4億馬幣)為國內投資,40%(341.4億馬幣)為外資。目前,發展區第一階段各旗艦計劃大部分已完成,邁入計劃的第二階段。主要目標是加強地區性合作,改善發展區周邊的交通體系。
2012年3月,馬總理納吉布宣布,政府將在2012至2020年間,在IDR推動及落實59項發展計劃,預計可吸引約1400億馬幣的國內外投資,創造6.8萬個就業機會。
北部經濟走廊(Northern Corridor Economic Region,簡稱NCER) 2007年7月正式啟動,直至第12個馬來西亞計劃結束的2025年,涵蓋馬來西亞半島北部的玻璃市、吉打、檳城和霹靂四州,人口429萬。重點是該地區農業、制造業、旅游業、物流業的革新與發展。根據該計劃,馬將在2015年前籌集并投入1770億馬幣資金,其中三分之一的資金將來自政府,其余依靠私人界,包括私人融資計劃(PFI)。時任總理巴達維成立了一個由他領導的北部走廊發展執行委員會(NorthernCorridor Implementation Agency, NCIA),負責監督和推動該項經濟走廊計劃的實施。
2011年底,北部經濟走廊推出“走廊及城市實驗室”計劃,擬與私人界合作,選定 26 個項目,爭取在 2025 年前為GDP貢獻 174.6億馬幣,吸引 270.2 億馬幣的投資。該計劃涉及農業、制造業、旅游業等,將為北部各州創造7 萬個就業機會?!?/span>
東海岸經濟區(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簡稱ECER) 2007年10月正式啟動。該經濟區涵蓋了馬來西亞半島東海岸的吉蘭丹、登嘉樓和彭亨3個州以及柔佛州的豐盛港地區,占地面積66,736平方公里,人口約390萬。該計劃將持續12年,計劃到2020年吸引投資1120億馬幣,并為該地區創造56萬個新的就業機會。馬政府初期將投入60億馬幣資金。旅游業,油、氣及石化產品,制造業,農業和教育業將成為發展重點。馬政府還成立了東海岸經濟區發展理事會(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 Development Council, ECERDC),以支持該計劃的開展。
沙巴發展走廊(Sabah Development Corridor, 簡稱SDC) 2008年1月正式啟動。該計劃擬用18年時間,吸引1050億馬幣外資,創造90萬個就業機會,使沙巴州國民生產總值增加4倍到632億馬幣,失業率從目前的5.8%降至2025年的3.5%。馬政府初期將撥款50億馬幣,主要用于提升州內基礎設施建設。SDC分為西部、中部和東部三大區域,主要發展農業、制造業和服務業三大領域,以發展高附加值產品、實現經濟發展和分配的均衡、確保可持續發展為三大目標。馬政府成立了沙巴經濟發展執行局(The Sabah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Authority, SEDIA),以吸引外來投資,支持該計劃的發展。
沙撈越再生能源走廊(The Sarawak Corridor of Renewable Energy, 簡稱SCORE) 2008年2月正式啟動。該走廊覆蓋沙撈越州中部地區,包括民都魯、加帛、詩巫、沐膠及泗里街,占地面積70,709平方公里,占沙撈越州土地總面積的57%,人口超過60萬。該走廊的發展核心是能源資源,尤其是水力發電、煤炭及天然氣。該走廊計劃在2008年至2030年的23年期間,共吸引投資3340億馬幣,并為沙撈越州創造160萬個就業機會。馬政府成立了區域走廊發展機構(Regional CorridorsDevelopment Authorities, Recoda),作為一站式處理沙撈越再生能源走廊發展事務的機構。
13.東盟東部增長區 (BIMP-EAGA,BruneiDarussalam-Indonesia-Malaysia-Philippines East ASEAN Growth Area)
增長區范圍 涵蓋文萊全境,印尼的東加里曼丹省、西加里曼丹省、中加里曼丹省、南加里曼丹省、北蘇拉維西省、南蘇拉維西省、中蘇拉維西省、東南蘇拉維西省、馬古魯省以及伊里安省,馬來西亞的沙撈越州、沙巴州和納閩聯邦直轄區,菲律賓的棉蘭老島和巴拉旺省??偯娣e達156萬平方公里,人口5500多萬。
特點 這一地區地理相鄰,經濟、宗教和文化聯系密切,穆斯林人口集中,社會經濟發展相對滯后,貧困居民比例較大,屬欠發達地區。自然資源極為豐富,其中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儲藏量巨大。區內主要經濟為與農產品相關工業、資源基礎工業和旅游業。制造業以農產品和資源的初級加工為主,旅游業具有很強的自然景觀優勢。
增長區成立為整合該區域資源,促進區域內貿易、旅游和投資,加快該地區的經濟發展,由時任菲律賓總統拉莫斯首先提出“增長區”概念,隨即得到馬印文三國領導人的積極響應,于1994年3月成立。
組織結構 增長區作為東盟東部次區域的合作組織,由簽約國家部長會議、高級官員會議、國家秘書處、工作小組、增長區商業委員會以及增長區促進中心組成。增長區的運行機制特點是成員國家各自并行,國家之間通過部長級會議、高級官員會議、國家秘書處會議溝通。增長區促進中心負責日常的工作聯系。
中國與增長區合作關系 自2003年以來,溫家寶總理多次表示中國愿幫助東盟東部增長區發展,受到增長區國家領導人的普遍歡迎。2005年9月,在文萊舉行的增長區會議決定與中國建立合作伙伴關系。2005年12月,在馬召開的東盟增長區會議上,中國正式成為東盟東部增長區的發展伙伴,開辟了雙方合作的新渠道。2006年10月,在中國廣西召開的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系15周年紀念峰會發表的聯合聲明指出,鼓勵中國與東盟在支持次區域開發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包括在東盟東部增長區等地區開發經濟合作區。2009年11月13日,中國與東盟東部增長區四國簽署了《經濟合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