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赴新加坡務工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一、關于赴新加坡務工渠道
我國公民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赴新務工,即通過經我國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公司派出。切忌通過非法中介、朋友、工友、網友或其他個人介紹赴新務工,否則可能面臨虛假承諾、高額收費、工資待遇無法保障、提前解雇、中介費無法追回等諸多風險。在出境前,一定要與派出公司簽訂外派勞務協議,協議中須注明新方中介公司名稱、新方雇主名稱、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資待遇、交費金額以及出現問題后如何退費等條款。
二、關于辦理新加坡工作許可
外籍人員赴新加坡工作必須辦理相應的工作許可,新加坡的工作許可主要有三類:(1)就業準證(Employment Pass, EP),適用于專業人才和管理人員,主要面向受過良好教育,擁有較高文憑,在企業中擔任行政、管理、財務等較高職位,月薪在2800新元以上的外籍人員。(2)S準證(S Pass),適用于中等技術水平外籍工人,擁有大專學歷或被認可的技能證書,月薪在2000新元以上。(3)工作準證(Work Permit, WP),適用于從事體力勞動或低技術工人,月薪低于2000新元。我勞務人員主要通過申請S準證和WP準證赴新務工。
在勞務人員啟程赴新前,應持有新加坡人力部頒發的工作許可“原則批準信”(有中文版)。在到新后,應在14天以內辦理正式的準證卡,否則批準信將被撤銷,勞務人員面臨被遣返。
三、關于勞務人員學歷問題
勞務人員申請S準證須具備大專學歷或被新方認可的技能資格證書,我少數勞務人員因不具備上述條件而自行或被中介公司教唆辦理了假文憑,有些勞務人員甚至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由中介公司私自為其辦理了假文憑。
按照新加坡規定,在辦理工作許可過程中提交虛假材料屬違法行為,勞務人員可能面臨坐牢、罰款或兩者兼施。即使被中介公司蒙蔽而辦理了假文憑的勞務人員,新加坡人力部也會要求勞務人員留在新加坡協助調查,勞務人員通常也會因此而無辜蒙受較大損失。因此,勞務人員切忌心存僥幸,以免造成嚴重后果。
四、關于勞資糾紛
按照新加坡雇傭法,雇主最遲應在發薪日過后7天內向勞務人員支付當月基本工資,加班費最遲在發薪日過后14天內支付。如果勞務人員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或每周工作超過44小時,雇主應按照每小時工資1.5倍支付加班費,加班費需根據工作量綜合考慮。勞務人員每周可享有1天的無薪休息日,如果勞務人員在休息日或新加坡公共假日工作,雇主應支付2倍的基本工資。
如雇主拖欠工資或加班費,勞務人員應盡早向新加坡人力部反映情況并尋求協調解決。新加坡人力部只能協助勞務人員追索最多1年的欠薪。如果雇主因經營困難而倒閉,欠薪有可能無法追回。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留存工資單、工時單,以便出現問題時作為協調解決的依據。
五、關于解除雇傭合同
由于種種原因,勞資雙方都有可能在雇傭合同未到期前提出解除合同。雙方需按雇傭合同規定提前通知對方,如果合同沒有規定通知期,則按以下原則處理:工作期限若少于26周,通知期為1天;工作期限為26周至2年的,通知期為1周。雙方解除合約時,雇主可預先扣押勞務人員最后1個月的工資,用于支付勞務人員應繳納的所得稅。雇主應在勞務人員離開新加坡前將剩余工資全額支付。勞務人員如持工作準證(WP),則由雇主為其購買回國機票;如持S準證,則需自行購買回國機票。
如果勞務人員在到達機場時,雇主仍未將所欠工資等全額支付,勞務人員可不登機,直接到新加坡人力部投訴。
六、關于中介費
1、中國勞務公司收費: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外派勞務經營公司向外派勞務人員的收費金額不能超過勞務人員合同工資總額的12.5%,即一年期的勞務合同收費額為勞務人員一個半月的工資,兩年期的合同收費額為三個月的工資,且該收費已包含了應轉付給新加坡中介的中介費用。
2、新加坡勞務中介收費:根據2011年4月1日開始生效的新加坡雇傭中介法,新加坡勞務中介公司只允許按照雇傭合同或工作準證期限(以較短的為準),每年收取勞務人員1個月的工資額作為中介費,且最多只能收取2個月工資額。如果雇主在6個月內提前解除雇傭合同,新方中介必須退還勞務人員50%的中介費。如果勞務人員自愿提前解除合同或從雇主處離開,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費。新加坡中介的中介費通常由中國勞務公司轉付過來,少數則由勞務人員攜帶到新加坡直接交給新方中介。
如果勞務人員與新方中介對中介費退款有爭議,新加坡人力部將參考中介費收據和“原則批準信”上列明的新方中介費數額做出退款決定。因此,勞務人員向國內中介、新方中介繳納任何費用,應及時索取收據,收據上應列明收費項目、數額、公司名稱,加蓋公章或有公司負責人簽字。如無收據,在追索中介費時將面臨很大困難。新加坡法律無法解決勞務人員與中國國內中介之間的中介費糾紛,勞務人員須回國后按照與國內中介簽訂的外派協議和國內有關法律法規追索中介費。
七、關于在新加坡尋求協助
新加坡法制健全、執法嚴格,勞務人員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勞務人員不得采取過激方式維權,威脅自殺、罷工、圍堵政府部門等行為都是違法的,將帶來嚴重后果。勞務人員如自行在外違法打“自由工”、或勞務人員在申請工作許可過程中提交了虛假材料,則其工資收入將不受法律保護。
在新務工期間出現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尋求協助:
1. 新加坡人力部總部:18 Havelock Road(合樂路18號)
藍色大廳:關于工資、休假、解雇等勞資糾紛以及工傷索賠咨詢;
橙色大廳:關于工作準證(WP)的簽發、更新和取消等事務咨詢;
綠色大廳:關于勞動就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投訴(需事先通過網上預約)。
2. 新加坡人力部外國人力管理署:120 Kim Seng Road(金聲路120號)。
關于中介費糾紛、假文憑、勞動保護、住宿條件等方面的咨詢投訴。
3.撥打新加坡人力部咨詢電話:64385122。
4.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62 Rangong Road(仰光路62號),求助熱線6536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