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相關法律
巴基斯坦位于南亞次大陸西北部,南瀕阿拉伯海,海岸線長840公里,北枕喀喇昆侖山和喜馬拉雅山。東、北、西三面分別與印度、中國、阿富汗和伊朗接壤。國土面積為79.6萬平方公里(不含巴控克什米爾的1.3萬平方公里)。全境五分之三為山區和丘陵地形,源自中國的印度河從北流入巴境后,向南蜿蜒2300公里,注入阿拉伯海。巴基斯坦位于東5區,首都伊斯蘭堡當地時間比北京時間晚3個小時。
巴基斯坦首都為伊斯蘭堡??ɡ媸前妥畲蟪鞘泻蜕虡I中心,其他主要經濟中心城市包括拉合爾、費薩拉巴德、木爾坦等。全國共分為旁遮普省、信德省、俾路支省、開伯爾——普赫圖赫瓦?。ㄔ鞅边吘呈。?span>4個省及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地區、巴控克什米爾地區、聯邦首都伊斯蘭堡轄區和10個聯邦直轄部落地區。各省下設專區、縣、鄉、村聯會。
巴基斯坦是世界第六人口大國,市場潛力大;經濟不發達,但前景較好;地理位置優越,輻射中東和中亞等地區;政府和民間大力歡迎投資,優惠政策多,投資限制少。
二、與中國的關系
中國和巴基斯坦是山水相依的友好鄰邦,兩國人民有著悠久的傳統友誼。1951年5月21日建交以來,交往密切,雙方友好合作關系經受了國際和國內的風云變幻,堪稱不同社會制度國家間關系的典范。在國際事務中,雙方互相支持,積極配合,成為維護亞洲地區和平與穩定的重要因素。兩國有著全天候的傳統友誼和全方位的合作關系,在各個領域的互利合作關系不斷發展,胡錦濤主席評價兩國為“好鄰居、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2010年12月,在兩國正式建交60周年前夕,溫家寶總理對巴基斯坦進行了正式訪問,與巴總理共同宣布2011年為“中巴友好年”,兩國將舉行一系列的紀念和慶?;顒?,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兩國傳統友誼和務實合作。
中巴經貿合作發展良好。兩國自上世紀50年代初就建立起貿易關系。1963年1月,兩國簽訂了貿易協定;1967年啟動邊境貿易;1982年10月,兩國成立了中巴經貿和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至2010年已召開了14次會議。在南亞諸國中,巴基斯坦與中國的合作協議非常多,兩國早在1989年就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近年雙方致力于深化和拓展經濟聯系,采取了一系列戰略性舉措和制度性安排,以實現共同發展,如簽訂《中巴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和《中巴自由貿易協定》。此外,兩國還于2009年2月21日在我國武漢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定》;該協議致力于加強締約雙方之間的服務合作,以提高效率和競爭力,并使締約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服務供給和銷售多元化。
中巴貿易有一定互補性,合作空間和潛力較大。近年來,雙邊貿易增速均保持在20%以上。中國對巴基斯坦的出口商品日趨多樣化,機電產品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但中國自巴基斯坦進口的商品種類則變化不大,仍停留在傳統性商品上。中國對巴基斯坦的主要出口商品為:電子電器、機械設備、計算機與通訊產品、肥料、農產品等,其中,機電產品所占比例接近一半。巴基斯坦對華主要出口商品為:棉紗線、棉機織物、粗銅、鉻礦砂、皮革等,其中,棉紗線所占比例超過一半。隨著雙邊貿易規模的擴大,貿易糾紛也呈上升趨勢,值得高度關注。
三、與投資相關的主要法律
《1976年外國私人投資(促進與保護)法案》,明確規定對外商投資應予以保護,不得對外資公司實施國有化,外資利潤可匯出,外資享受國民待遇等。
《1992年經濟改革保護法案》強調保護國內外公司外匯賬戶、支持投資設廠、保護資產轉讓、保守銀行交易秘密等。
《1984年公司法》對公司成立、注冊、組織、運作、轉讓、變更進行了詳細規定,并對外國公司在巴成立分公司、辦事處和開展業務作出了明確規定。
四、市場準入
(一)投資主管部門
巴基斯坦負責投資事務的主管部門是投資部,其主要職責包括:國內外貿易管理和政策制定、出口促進、公平貿易(反傾銷等)、多雙邊貿易協議談判、保險行業監管等。下轄職能部門投資局(BOI),投資局在各省均有分支機構。
(二)投資行業
巴基斯坦所有經濟領域向外資開放,外資同本國投資者享有同等待遇,允許外資擁有100%的股權。最低投資金額對制造業沒有限制,但在非制造業方面,則根據行業不同有最低要求,服務業(含金融、通訊和IT業)最低為15萬美元,農業和其他行業為30萬美元。
限制投資的五個領域是:武器、高強炸藥、放射性物質、證券印制和造幣、酒類生產(工業酒精除外)。此外,由于巴基斯坦是伊斯蘭國家,外國企業不得在當地從事夜總會、歌舞廳、電影院、按摩、洗浴等娛樂休閑業。
(三)投資方式
外商可以采取購買股權或者綠地投資等方式在巴基斯坦投資,有關公司注冊管理及上市等工作均由巴基斯坦證券與交易委員會( SECP)負責。
五、投資優惠
(一)優惠政策框架
巴基斯坦制定了《1976年外國私人投資(促進與保護)法案》、《1992年經濟改革促進和保護法案》以及巴基斯坦投資優惠政策。此外,巴基斯坦已與包括中國在內的44個國家簽署了雙邊投資協定,與52個國家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二)行業鼓勵政策
外商在巴基斯坦投資享受設備進口關稅、初期折舊提存、版權技術服務費等方面優惠政策。
巴基斯坦行業投資鼓勵政策
政策內容 制造業 非制造業領域
農業 基礎設施/社會領域 服務業
政府批準 除了武器、高強炸藥、放射性物質、證券印制和造幣、酒類生產外無需政府批準 無需政府批準,但有些需要從有關機構取得。
資本、利潤、紅利匯回 允許 允許
外商投資上限 100% 60% 100% 100%
最低投資限額 無 30萬美元 30萬美元 15萬美元
機械設備進口關稅 5% 0% 5% 0-5%
稅收優惠(初始折舊占廠房設備%) 50% 50%
特許權和技術使用費 對支付特許權和技術使用費無限制 按有關規定允許,第一筆不超過10萬美元;在前5年內不超過凈銷售額的5%。
(三)地區鼓勵政策
巴基斯坦政府鼓勵外國企業到出口加工區和特別經濟區投資設廠,但各工業區政策比較靈活,沒有統一的優惠政策。巴基斯坦現有出口加工區21個(已建成6個),相關政策可登錄出口加工區管理局官方網站(www.epza.gov.pk/incentives.html)查詢。巴內閣會議于2010年5月同意向議會提交《特殊經濟區法案》,對于在特殊經濟區內的外商投資實施鼓勵政策,截至2011年3月,該法案仍在審議當中。
六、對外貿易
(一)貿易主管部門
巴基斯坦貿易主管部門是商務部,其主要職責包括:國內外貿易管理和政策制定、出口促進、公平貿易(反傾銷等)、多雙邊貿易協議談判、保險行業監管等。
(二)貿易法規體系
巴基斯坦與貿易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有《公司法》、《貿易組織法》、《貿易壟斷與限制法》、《海關法》、《反傾銷法》、《反囤積法》等。
(三)貿易管理的相關規定
在巴基斯坦從事貿易除應遵守有關現行法律外,政府每年公布新財政年度貿易政策,會對部分進出口商品稅率進行調整,應隨時關注(巴商務部官方網站:www.commerce.gov.pk)。
(四)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
動植物進出口檢疫由巴基斯坦糧農畜牧部負責,主要法律有《巴基斯坦動物(進出口動物及制品)檢疫法》、《巴基斯坦植物檢疫法》。
(五)海關管理規章制度
巴基斯坦海關隸屬于巴聯邦稅收委員會(FBR)。巴基斯坦海關根據《海關法》、《進出口法》、《海關細則》等對進出口商品進行管理。商品關稅稅率每年均有調整,具體可登陸商品海關HS代碼登錄巴聯邦稅收委員會網址( www.fbr.gov.pk/newcu/)查詢。
七、外匯管理
根據《2001年外匯賬戶(保護)法案》,巴基斯坦沒有對外匯實施管制。在巴基斯坦居住的外國人、在巴境內設立的含有外資成分的公司以及在國外登記但在巴經營的外國公司,可以在有外匯經營資格的銀行開立、使用外匯賬戶。這些賬戶可以自由匯入、匯出外匯,也可在本地自由存取現金。巴基斯坦允許外國投資者將全部資本、資本所得、紅利和利潤匯出,上述款項的匯出將征收10%的代扣稅。外國人攜帶外匯現金和旅行支票出入境沒有任何限制。
八、稅收規定
(一)稅收體系和制度
巴基斯坦是聯邦制國家,稅收分聯邦政府、省政府和地區政府三級,但稅收以聯邦政府為主,占70%左右。聯邦政府主要稅種包括:所得稅、關稅、銷售稅、聯邦消費稅;省政府主要稅種包括:職業稅、財產稅、車輛稅、印花稅、土地稅等;地區政府主要稅種包括:財產稅、水資源稅、進出口稅、轉讓稅、市場稅以及其他收費等。
巴基斯坦稅收又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兩大類。直接稅主要包括上述的所得稅、財產稅、土地稅、車輛稅;間接稅包括關稅、銷售稅(增值稅)、聯邦消費稅等。
巴基斯坦稅收主管部門為巴聯邦稅收委員會( FBR),負責制定和實施稅收政策,以及聯邦稅種的征收和管理,海關為其下屬部門。近年來巴政府為提高財政收入,不斷擴大稅基和加強稅收監管。外國公司和外國人與巴當地公司和國民同等納稅。
(二)主要稅賦和稅率
【所得稅】金融類企業、國有企業和私人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5%,營業額在2億盧比以內的小企業的稅率為25%,企業可以選擇按利潤或者合同額納稅。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75-20%,起征點為月收入2.5萬盧比。企業和個人還須繳納多種形式的代扣稅( Withholding Tax),稅率為0.75%-30%不等。其中,在支付合同款時要代扣6%的稅額,支付房租時要代扣5%的稅額,利息代扣稅10%。
【銷售稅】巴聯邦政府在上世紀90年代取消增值稅,改設銷售稅。自2008年7月起,銷售稅稅率為16%-21%。進口商品和巴本國生產的商品等需繳納銷售稅,部分商品免征銷售稅,主要是計算機軟件、藥品、未加工農產品等。其中,絕大部分商品稅率為16%,稱為普通銷售稅(GST)。然而根據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達成的救助貸款協定,巴政府應自2010-2011財年(2011年7月1日)起取消銷售稅,恢復增值稅(15%),但尚待各省級議會、聯邦國民議會和參議院表決通過。
【聯邦消費稅】進口商品和巴基斯坦本國生產的商品及保險、廣告、郵件快遞、會計等服務均需繳納消費稅。稅率為5%-100%,其中,通訊服務稅率為20%,銀行、保險服務稅率為10%。部分商品和服務免征聯邦消費稅。
【關稅】大部分商品關稅稅率為5%-35%,可登錄巴聯邦稅收委員會網站(www.fbr.gov.pk)查詢。中巴自貿協定(FTA)于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分兩個階段對全部貨物產品實施降稅。第一階段在協定生效后五年內,雙方對占各自稅目總數85%的產品按照不同的降稅幅度實施降稅,其中,36%的產品關稅將在三年內降至零。有關降稅清單商品和稅率可登錄pk.mofcom.gov.cn查詢。
(三)報稅手續
1. 報稅時間
巴基斯坦政府規定,企業需在每月15日前上報并繳納上一月份的銷售稅、聯邦消費稅( FED)等。進(出)口稅費應在貨物進(出)口之日起15天內完成上報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則在本年末申報并繳納。
2. 報稅渠道
巴基斯坦的報稅渠道比較靈活,企業可以選擇自行申報、通過業主代扣或者通過當地會計師事務所代為申報。
3. 報稅手續
巴基斯坦的報稅手續較簡單,企業按規定填寫報稅單,提供相關文件,繳納稅款后,稅務部門即出具完稅證明。
4. 報稅資料
企業向當地稅務機構報稅時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稅務報表、企業稅號文件、報稅單等,另外,當地稅務機構每年不定期抽查企業相關會計憑證和單據是否與上述文件相符。上述報稅程序,可登錄巴聯邦稅收委員會網站查詢:www.fbr.gov.pk。
九、環境保護
(一)環保管理部門
巴基斯坦環保管理部門為環境部。環境部根據巴環境保護法制定相關環保政策。環境部下設環境保護局( www.environment.gov.pk/),環保局與各省環境部門具體負責環保法規的實施,并為環保部法規制定提供技術支持。
(二)環保法律法規基本要點
1. 環境保護主要規定
【土壤保持】促進有機農業;防止土地退化;綜合防治病蟲害,防止濫施化學肥料、農藥;實施《國家抵制土地沙化和風化行動計劃》;建立國家控制沙化基金;鼓勵發展生態和諧的農作物體系。
【森林保護】實施森林保護政策;保護殘存和特殊森林生態系統;鼓勵保持及恢復瀕危生態系統;以天然氣、太陽能、小水電等形式替代木材燃燒;加強對現有森林的研究,增加科技人員力量。
【大氣污染防治】制定并實施室內外空氣質量標準;依法保證降低有害物質排放;提升燃料規格;淘汰兩沖程機動車;提高主要城市間公共交通效率;發展市區內非機動車交通;鼓勵保護臭氧的先進技術;加快國家空氣清潔法立法工作。
【水體保護】增加供水和水處理裝置;建立水質監控體系;提升城鄉雨水利用的科技水平;鼓勵干旱、半干旱地區重填地下水;完善用水計量制,避免工業用水和城市用水混雜;監控流人海洋的淡水;建立地表水體劃分標準;實施水體清潔水質升級階段性計劃;加快水體保持法立法和有關標準制定工作。
2. 污染事故處理或賠償標準
可處最高100萬盧比罰款,事故危害期間可并處每天10萬盧比罰款;有此類犯罪前科的,可并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關停、收繳其工廠、設備等;強令其賠償受害人損失,恢復環境等。
十、土地管理
(一)土地政策
巴基斯坦的土地制度源自英國殖民時代,主要有三種:私有地主所有制、游特瓦里( Ryotwari)所有制和國家所有制。主要是私人地主所有制,地主擁有大量土地,然后把土地分塊租賃出去。后面兩種土地所有權在國家,游特瓦里所有制是由于信德省原來人少地多,國家號召農民前去開墾種植,土地對開墾的農民來說接近于擁有,可以繼承和轉讓。
1947年巴獨立后,政府先后于1959頒布《土地改革法案》;1972年頒布《土地租賃改革修正案》并在1977年再推出《土地改革條款》,三次都是改良性土改。20世紀80、90年代,穆沙拉夫政府強化《土地租賃改革修正案(1972)》的實施。
巴基斯坦各省政府均制定了本省的土地政策,不同省份之間對于土地租售和開發,以及獲得土地的規定略有不同。
(二)外資企業獲得土地的規定
巴基斯坦將在全國建立12個工業特區以吸引國內和國外投資。特區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如土地將出租給投資者50年,到期后還可延長50年等。
十一、知識產權
(一)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2005年以前,巴基斯坦盜版和侵權產品泛濫,是世界上主要盜版產品輸出國之一。2005年,巴政府成立了知識產權組織(PIPRO),由總理親自領導。巴知識產權組織加大立法和執法力度,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有較大改善。巴基斯坦知識產權立法體系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設計法、版權法,以及上述法律的相關實施細則等,具體法規可訪問巴知識產權組織網站:www.ipo.gov.pk。
《商標法2001》規定,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之日計算。到期后,可續展10年。連續5年不使用注冊商標,將予以撤銷。
《專利法2000》規定,專利權的保護期為20年,自申請之日計算。
《設計法2000》規定,設計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之日計算。到期后,可續展10年,此后可再續展10年。
《版權法1962》規定,保護范圍包括文字作品、音樂、戲劇、曲藝、美術、建筑作品、雕塑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相關版權的保護期通常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
(二)知識產權侵權的相關處罰規定
【商標】對非法使用已注冊商標的,或提供偽造文件和材料進行注冊的,處3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5萬盧比以上罰款;兩次非法使用已注冊商標的,處半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10萬盧比以上罰款;對將非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的,處1個月以上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2萬盧比罰款。
【專利】對提供偽造文件和材料進行注冊的,或者專利涉及軍事機密的,或者未經本國政府許可在國外申請專利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2萬盧比以下罰款;對舉報不實者,處5000盧比以下罰款;對未注冊的專利代理人,首次處2.5萬盧比罰款,其后每次處10萬盧比罰款;對將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的,處5000盧比以下罰款。
【設計】對非法使用已注冊設計的,或者提供偽造文件和材料進行注冊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2萬盧比以下罰款;對將非注冊設計冒充注冊設計的,處1000盧比罰款。
【版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改編、翻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或者制作、出售盜版音像產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10萬盧比罰款;提供虛假材料注冊版權的,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10萬盧比罰款。
(三)申請手續
1. 申請專利
巴基斯坦知識產權組織(PIPRO)專利辦公室是巴基斯坦受理專利申請的主管部門。
注冊巴基斯坦專利需提交的申請文件主要包括:申請書、委托書(如通過代理申請)、專利說明書,并繳納專利申請費。
申請程序包括:1.提交申請;2.審查和核準;3.如未通過審查,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材料后;如通過審查,則在官方公報中發布受理通知;4.頒發證書。
2. 注冊商標
注冊巴基斯坦商標需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申請書、商標圖樣、委托書(如通過代理申請)、商標注冊申請費(1000盧比,不收現金)。
申請巴基斯坦國內商標,應到“巴基斯坦知識產權組織商標注冊處”辦理,該注冊處設在卡拉奇,另外在拉合爾設有代表處。在巴未注冊的外國企業須通過當地商標注冊代理進行申請。
申請國際商標保護,可通過巴商標注冊處向設于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巴基斯坦知識產權組織辦公室( WIPO)國際局申辦。
十二、勞動就業
(一)巴勞工(動)法核心內容
工商業雇主應與雇員簽署雇用合同,合同應對雇用性質、雇用期限、職位、工資福利做出規定。對家政、短期雇工等無合約的,如發生糾紛,由法院根據事實確定其雇傭關系。
經過本人或監護人申請并取得體檢證明適合參加工作的14-18歲少年,可被雇傭從事非繁重勞動,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5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2小時,不得兼職,不得值夜班(夜班時間段由各省政府公告);年滿18歲的雇員,每天工作不超過9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齋月期間工作時間要相應減少。雇員每年可帶薪休假兩周(孕產婦6周),事假10天(全薪),病假16天(半薪),公眾假期13天(全薪),雇員享受政府臨時規定的其他假期。雇員如在公眾假期上班可同時享受雙薪及串休。根據有關協議,雇員參加朝覲可請假兩個月。10人以上企業雇員參加社保計劃,雇主需交納參保職工工資7%。
有關社?;鹎闆r為:(1)準備基金,雇主、雇員分別交納雇員每月工資的8.33%;(2)工人福利基金為收入(收入1萬盧比以上者)的2%;(3)工人利潤參與基金為稅前利潤的5%;(4)老年救濟金,雇主交納工人最低工資的6%,雇員交納最低工資的1%。
(二)在當地的務工風險提示
(1)政治風險方面,近年來,巴恐怖襲擊事件頻發,恐怖分子和宗教極端勢力從偏遠的部落地區不斷向大中城市滲透,襲擊目標從最初針對政府、軍警部門擴敬到賓館、餐廳、銀行、市場、學校等民用設施。同時,巴國內教派沖突加劇,宗教派別之間的矛盾不時升級激化,一些宗教場所成為重點襲擊目標。再者,政治暗殺活動頻發,尤其是在第一大城市卡拉奇,不同黨派和種族之間的利益沖突不斷,暗殺事件時有發生;全國范圍內持槍搶劫和綁架等惡性治安案件呈上升態勢。
(2)經濟風險方面,近年來,受金融危機沖擊、安全形勢下滑、能源短缺等不利因素影響,巴經濟增長緩慢、失業和通貨膨脹問題日益嚴重,加上洪災使數百萬人傾家蕩產,巴中期經濟增長前景低迷。
(3)政策風險方面,巴近年來財政赤字持續處于高位,為增加財政收入、降低赤字,巴國內正醞釀一系列財政和稅務改革,但上述改革在巴國內面臨地方政府和不同黨派的重重阻力,改革前景尚不明確,中國投資合作企業應密切關注相關政策變化。
(4)自然風險方面,2005年10月,巴基斯坦西北部地區發生7.8級地震;2010年7月,巴印度河流域發生歷史罕見的特大洪災,兩次災害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2010年下半年以來,巴不同地區屢次發生5-7級左右地震;夏季巴境內霍亂、登革熱、瘧疾等傳染病易流行。在巴投資合作企業和人員應重視并做好安全和衛生防范工作。
(三)勞動投訴、援助、仲裁機構聯系方式
巴每座城市市政府中設有勞務處,負責處理轄區內企業勞務糾紛事宜,并根據巴勞工法規定,巴勞工部向員工數超過100名的國內企業派遣一名專職勞務官,負責協調和處理勞資糾紛。如果,屆時勞資糾紛雙方未能通過協商達成到一致,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的勞工法庭提出申訴。法庭做出的判決,雙方需無條件執行。
十三、企業注冊
(一)設立企業的形式
巴基斯坦法律允許外國企業在巴基斯坦以三種形式從事經營:一是獨資(Sole Proprietorship),二是合伙(Partnership),三是成立公司(Company)。獨資即個體經營,指自然人以自有資金從事某種經營活動,在設立上沒有正規程序要求。合伙企業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或組織根據合伙合同成立的經營組織,合伙各方對合伙企業盈虧負全部責任。公司是根據《1984年公司法》規定成立的法人實體,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無限責任公司之分。
(二)注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巴基斯坦負責公司注冊和管理的主管政府部門是證券與交易委員會(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f Pakistan,SECP)。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為:管理證券市場及相關研究;公司法的執行監督、管理(包括公司注冊);除銀行以外的信貸機構的管理;保險業的管理等,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在首都伊斯蘭堡、卡拉奇、拉合爾、白沙瓦、費薩拉巴德等地均設有辦事處,網址為www.secp.gov.pk。
(三)注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外國公司在巴開設分支機構,需在開設30天內向巴投資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后到證券與交易委員登記注冊,經登記注冊后的企業應持有關批準文件到巴基斯坦稅務部門( www.fbr.gov.pk)辦理稅務登記獲取稅號(NTN號碼),以及到商業銀行履行開戶等手續。有關聯系方式和相關表格可登錄投資局網站(www.Pakboi.gov.pk)和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網站( www.secp.gov.pk)。
1.注冊程序
【核準公司名稱】公司注冊的第一步是繳納100盧比到公司登記處核準公司名稱,以確定擬使用的公司名稱不會與其他公司重名或相似,也無欺騙或違背宗教義理。
【審批程序】任何七個或七個以上的人為了合法目的,簽署合約和公司章程,并向證券與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就可以成立一個上市有限公司;任何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就可以按相同的程序,成立一個私營有限公司。
在制造業領域成立公司無需政府審批,但成立下述公司時需要經過相關部委的預先批準:
2.公司注冊所需文件 如要注冊公司,建議登錄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網站( www.secp.gov.pk)查詢和了解有關程序和事項。
【私營有限公司】( Private company):
由發起人簽字的公司章程一式四份,一份蓋章;
填寫公司法規定的指定表格,由一名董事或律師或注冊會計師簽字;
填寫公司地址表格;
填寫公司經理、董事和其他人員情況表。
【上市有限公司】( Public company or Listed company):
除了私營有限公司注冊所需的上述文件外,還需要填寫同意出任首席執行官和董事人選的兩個指定表格。
3.開設項目辦公室或辦事處、聯絡處程序
擬在巴基斯坦從事出口活動的外國公司不需任何手續即予以注冊;
擬在巴設立聯絡處以推銷產品和服務的,需要取得巴投資委員會的許可;
外國公司擬在巴開設分支機構、聯絡處或代表處的,需填表向巴投資委員會申請許可,投資委員會將在6-8周內做出決定。
十四、工程項目承攬
(一)許可制度
巴基斯坦承包工程市場管理相對寬松,外國承包工程企業進入巴基斯坦市場只需在巴工程理事會( PEC)注冊即可。
(二)禁止領域
除非獲政府特殊批準,外國承包商在巴基斯坦不可承攬涉及武器、高強炸藥、放射性物質、證券印制和造幣、酒類生產(工業酒精除外)等領域的工程項目。
(三)招標方式
在大型項目建設和管理上,巴基斯坦政府和相關部門多聘請歐美發達國家的公司作為項目咨詢,使用和借鑒西方國家的技術標準與項目管理機制,運作比較規范。大型項目基本采用國際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商,以EPC、PMC和帶資承包方式實施的項目比例逐年提高。此外,政府積極鼓勵投資者通過BOT、BOOT和PPP(公私合營)等方式參與項目建設。
(四)法律程序
1. 獲取信息
根據巴政府規定,采購或建設價格在10萬盧比以上的項日,需在公共采購管理局( PPRA)網站或媒體上刊登招標公告。因此,外國承包工程企業可以通過當地媒體、PPRA網站或項目負責部門網站及當地代理處獲取工程招標信息。PPRA網址為www.ppra.org.pk。
2. 招標投標
根據巴《2002年公共采購法》(即招標法)規定,金額在10萬盧比以上項、國際組織貸款和援助項目,應通過公開招標確定實施單位。所有競標單位需通過項目資格預審,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投標文件,通常巴國內招標項目招標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國際公開招標期不少于30個工作日。項目評標委員會必須按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甄選,原則上應優先考慮最低標者。特殊或緊急情況下,個別項目可實行議標。
3. 許可手續
巴基斯坦《2002年公共采購法》(即招標法)規定,外國承包企業必須與當地企業組成聯營體參加項目投標,且巴方企業在聯營體中所占股份不得少于30%,由聯營體向PEC申請投標許可。所有招投標項目的項目計劃書( PC-1)和最終招(投)標結果,需獲巴公共采購管理局的最后審計。
十五、其他相關信息
(一)金融環境
1.當地貨幣
巴基斯坦貨幣為盧比,目前不可自由兌換。穆沙拉夫執政時期曾使匯率維持了長達9年的基本穩定,與美元的比價一直保持60:1左右。但隨著穆沙拉夫2007年11月辭去軍職后,巴基斯坦盧比一路走低,與美元比率在2008年7月5日跌破70:1,10月中旬更逼近80:1。此前巴基斯坦央行采取提高貼現率等貨幣措施來穩定金融市場,但只能暫時阻止盧比匯率下滑。2009-2010年,巴基斯坦盧比兌美元匯率進一步降低,目前已突破85:1大關。未來盧比走勢將主要取決于巴國內財政收支、國際機構提供援助和僑匯收入情況,以及歐洲債務危機對巴出口及外匯流入產生的影響。目前,人民幣與盧比尚不能直接兌換,雙方正在研究簽署貨幣互換協議。
2. 銀行機構
【中央銀行】巴基斯坦國家銀行( State Bank of Pakistan)主要職能: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本國貨幣;監督管理銀行系統秩序;實施外匯管理和維護合理匯率水平;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等。
【商業銀行(機構)】
國有商業銀行(9家):主要包括國民銀行(National Bank of Pakistan, NBP)、旁遮普銀行(Bank of Punjab)、中小企業銀行、第一婦女銀行( First Women Bank Limited)、巴工業發展銀行、旁遮普省合作銀行等。
私營銀行(20家):主要包括Allied銀行、MCB銀行、United銀行、Habib銀行、Askari銀行、Atlas銀行、NIB銀行、Faysal銀行等。
外資銀行(11家):主要包括花旗銀行、渣打銀行、匯豐銀行、東京三菱銀行、德意志銀行、巴克萊銀行、馬來亞銀行等。
聯合投資機構(7家):巴基斯坦一科威特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一阿曼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一文萊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一伊朗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沙特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一利比亞聯合投資公司、巴基斯坦一中國聯合投資公司。
伊斯蘭銀行(5家):主要包括巴伊斯蘭銀行、迪拜伊斯蘭銀行、Dawood伊斯蘭銀行等。
此外,巴基斯坦還有10多家小額貸款銀行和融資機構。
【中巴金融合作】近年來,中巴兩國銀行業合作發展較快。目前,巴基斯坦的國民銀行、Habib銀行、聯合銀行(UBL)已在北京設立代表處。中國的國家開發銀行與巴方在巴合資成立了中巴聯合投資公司,并派工作組常駐巴基斯坦;中國工商銀行卡拉奇分行及其下屬伊斯蘭堡分行于2011年5月21日開始營業。
中巴聯合投資公司設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聯系電話:0092-518438043轉004,傳真:0092-512851988。
中國國家開發銀行駐巴基斯坦工作組的國內聯系方式為:四川分行劉大遠,電話:028-86029760。
3.融資條件
在融資條件方面,外資企業與當地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如果外國公司在當地投資或承包工程,需開設美元賬戶,并需提供抵押或由銀行認可的實體機構提供擔保,然后需提供現金流文件、財務報表及其他證明公司資質、信用的相關文件。
4. 信用卡使用
巴基斯坦當地信用卡使用比較普遍,大城市的大中型商鋪基本都配有POS機。中國國內發行的帶有VISA或MASTER標識的信用卡均可在當地使用。
5. 巴基斯坦的證券市場
巴基斯坦現有3家證券交易所,分別設于卡拉奇( KSE)、拉合爾(LSE)和伊斯蘭堡( ISE),3家證交所分別成立于1947年、1970年和1997年,其交易量分別占全國交易量的78%、18%和4%。在拉合爾和伊斯蘭堡兩家證交所上市的公司同時也都在卡拉奇證交所上市。巴證券市場經營的主要業務包括股票、信托、共同基金、公司債券、政府證券等。在巴基斯坦,網上交易已經開通,投資者可以在網上買賣股票。
2002年,卡拉奇證券交易所被美國《商業周刊》雜志評為“世界表現最好的證交所”,此后又多次獲此殊榮。2008年4月中旬以來,受國際石油價格高漲、金融界擔心巴政局持續動蕩等因素的影響,巴基斯坦股市一路狂跌,此后又遭受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股市持續低迷。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卡拉奇證券交易所共有644家上市公司,總市值約334億美元。
巴基斯坦證券市場對外資完全開放,外國投資者享有和本國投資者同等權利,且資本可以自由匯出。巴基斯坦證交所近年來交易活躍,利潤可觀,吸引了大量外國資本。
(二)赴巴基斯坦工作準證的辦理
1. 主管部門
外國人赴巴基斯坦工作不再需要獲取工作許可,只需申請工作簽證。巴基斯坦負責外國人工作簽證的管理部門是投資局和內政部,投資局負責工作簽證的申請或延展,內政部負責授權和簽發。巴政府最新規定的工作簽證有效期最長為2年(如護照有效期低于2年,則與護照有效期相同)。
2.工作許可制度
外國人赴巴基斯坦工作必須申辦工作簽證,持工作簽證的外國人須在巴警方登記備案。原先對于外國投資者或雇員申請由商務簽證換發工作簽證的,內政部將根據巴投資局的核查結果予以受理。但從2010年起,巴內政部原則上不再受理商務簽證更換工作簽證的申請。
3.申請程序
外國人赴巴工作簽證需由雇用單位向巴投資局( BOI)提交相關資料,包括護照信息、專業資格證書、雇用單位資信證明文件等,BOI審批通過后將出具同意函,申請人持函向巴內政部申辦工作簽證。詳情請查詢BOI網站:www.pakboi.gov.pk。
4. 中國公民赴巴基斯坦簽證辦理
中國與巴基斯坦簽有互免簽證費協議和互免外交、公務及因公普通護照簽證協議。外交、公務及因公普通護照持有人赴巴無需辦理簽證,在巴可逗留30天。但如后二種護照持有人欲超期停留,需提前辦理延期手續。因私護照持有人需辦理簽證,但免交簽證費。因私護照持有人赴巴經商考察,要求由巴有關單位(公司)出具邀請函并由巴市一級工商協會加蓋認證章,然后持有效護照、護照復印件、簽證申請表、照片等到巴駐華使、領館申辦。
巴為鼓勵經貿合作和方便游客進入,規定經貿人員持由巴市一級工商協會加蓋認證章的邀請函或由巴旅游公司接待的旅游團體和個人可在機場辦理落地簽證。但操作起來有不確定因素,建議出行前先辦妥簽證。
入境后簽證延期手續由巴內政部護照簽證處或各省的內務部門負責辦理。如果簽證已經過期了,應盡快到巴內政部護照簽證處或各省的內務部門繳納一定罰款,申請辦理簽證延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