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推薦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進集體(單位)、先進個人的通知
集團公司各單位:
2015年,集團公司社保系統在各級領導的正確領導和地方社保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團結一致,扎實工作,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社保綜合效益顯著,助推了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發社保系統更好的完成下一年度各項工作任務,集團公司決定對2015年度社保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請各單位認真總結2015年度社保工作,對照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條件,做好本單位社會保險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推薦工作。
一、評選推薦條件
1、先進集體(單位):單位領導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險政策和集團公司管理規定;繳費基數申報準確,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核定參保人員社保待遇準確,上報資料真實完整,差錯率低;嚴格執行職工個人年度工資收入簽認制度和社會保險檔案管理制度,各種帳表卡填寫真實完整,管理規范;工傷預防措施得力,工傷上報及時、待遇發放規范;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上訪事件少,沒有出現因執行社保政策偏差而造成的集體上訪事件。
2、先進個人:熱愛本職工作,有著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認真學習和掌握有關社會保險政策規定,正確處理各項經辦業務;上報資料及時準確,差錯率低;服務意識強,接待來信、來訪熱情周到,解釋政策耐心細致;能夠對社保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并取得較好的效果。
二、評選辦法和要求
1、先進集體(單位):各單位首先對本單位2015年度社保工作進行總結和評價,符合條件的單位應積極向集團公司社保部推薦,同時填寫《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進集體(單位)推薦表》(附表一)。由集團公司社保部進行評選確定。
2、先進個人:各單位根據條件推薦一至兩名,填寫《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附表二)。
3、請各單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將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推薦表報社保部,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孟 凱 聯系電話:8786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