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集體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構建企業和諧勞動關系,規范企業與員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強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企業發展,經用人單位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企業)與勞動者代表中國鐵路工會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以下簡稱工會)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集體合同規定》和《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集體合同》及《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合同對公司和工會雙方(含工會方代表的全體員工)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集體合同規定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應堅持深化改革,強化管理,拓展經營,擴大生產,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增加員工收入,改善員工福利。中國鐵路工會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代表和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同時積極配合企業的生產經營開展工作。
工會大力組織實施“三讓三不讓”員工關愛工程(讓每一名員工都有一個安全衛生的好環境、讓每一名員工都有一個工作生活的好心情,讓每一名員工都有一個身心健康的好體魄;不讓一名員工家庭生活在貧困線以下、不讓一名員工子女上不起學、不讓一名員工看不起病),努力為全體員工營造積極向上的成長發展氛圍、舒適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和諧幸福的快樂精神家園,助推企業改革發展。
第四條 公司和工會雙方應齊心協力、團結奮進,顧大局,識大體,要正確處理好企業和個人方面的利益關系,確保公司確定的各項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二章 用工管理
第五條 公司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原則,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公司尊重員工的就業權,依法規范用工行為,在深化企業改革,推進企業扭虧增盈的同時,盡最大努力保障員工充分就業。對因個人原因長期脫崗、逾期不歸、不在崗的員工,按照國家和企業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認真落實《加強農民工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勞務企業使用管理辦法》、《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暫行管理辦法》,加強勞務隊伍組織化建設。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督促落實分包企業、勞務派遣企業為現場勞務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有關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公司要做好勞務工現場操作技能培訓,引導勞務工立足本職、愛崗敬業、爭創一流,積極參與各類技能大賽、練功比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勞務工職業技能鑒定和優秀勞務工轉錄工作。公司黨群各級組織要積極適應形勢發展,建立健全作業層隊伍和協作隊伍黨工團組織,全面推行黨群工作協理員制度,著力強化勞務工“五同”管理,不斷深化企業文化融合,進一步加強勞務工之家、勞務工服務站建設,暢通勞務工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維護勞務工合法權益。
公司根據《勞務用工管理辦法》采取積極措施嚴格控制外聘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的使用,加強監督檢查,規避和化解用工管理的法律風險。認真落實《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嚴格禁止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規定的勞務派遣用工,有效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比例不超過用工總量的10%。根據生產經營和勞動力的需求狀況聘用人員時,優先使用內部員工,保證員工上崗率達到85%以上。工會有權對用工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 公司根據國家、所在?。ㄗ灾螀^、直轄市)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全面推進落實各項用工制度改革,創新企業用工機制,完善市場化競爭機制,依法依規建立健全員工進出渠道,充分激活企業各類人才活力。公司在有施工任務的情況下應優先安排本企業勞動力、有崗位技能的員工上崗,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提高上崗率。對非在崗員工及時做好轉崗技能業務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發放工作。
第七條 公司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發展規劃,制定并認真落實職業培訓目標和計劃,建立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努力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水平。公司要保障對人才隊伍建設的經費投入,按國家規定以員工年工資總額的1.5%-2.5%作為教育經費,其中員工教育經費的40%以上用于技術工人的培訓。公司積極支持員工通過自學、函授等形式進行深造學習,從政策、設施、資金上鼓勵員工立足本職、自學成才。對學習型班組和自學成才、學以致用、技術技能突出的員工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條 對員工內部退養、內部下崗、待工、待崗,公司應按照市環人【2013】183號文件頒布的《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層干部易崗、員工內部退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
第九條 公司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和國資委有關要求,以及股份公司、集團公司《關于進一步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維護穩定工作的通知》規定,堅持規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原則,建立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勞動爭議調解制度,健全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應急處理預案和勞動爭議預防預警機制,有效防范和協商調處各類勞動爭議,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公司根據國家政策,不斷深化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堅持按勞分配、量入為出的原則,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工資分配機制,探索以管理、技術、資本、勞動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體系,完善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崗位績效工資制與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明確崗位責任和技能要求,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員工收入隨企業經濟效益增減而增減。
第十一條 公司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職工工資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企業與工會就員工工資相關的事項進行集體協商,簽訂職工工資集體合同。公司按照企業發展、經營狀況、工資總額,決定員工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工資分配制度的制定和變更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代會代表團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
第十二條 公司對在崗員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當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的有效勞動并完成任務后,公司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勞動報酬,其勞動報酬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1.3倍。
嚴格按照中鐵一人【2014】192號關于轉發《關于認真落實<集體合同>“員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與企業負責人年薪掛鉤”規定的補充意見》(中鐵股份勞社【2014】61號)分級實施,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對確因資金周轉暫時遇到困難,需緩期支付員工薪酬的,應與工會或員工代表協商并達成一致,但緩期支付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凡當年出現一次拖欠員工工資超過2個月的企業,扣發該企業(項目)負責人績效薪金的10%;出現兩次及以上的,扣發該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金的30%;對因拖欠員工工資對企業穩定和公司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無論拖欠金額、時間,一律扣發該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績效薪金的40%。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以每日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為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以全年平均不超過2000小時、每季度平均不超過500小時,每月平均不超過166.67小時為標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以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為標準。實行輪班工作制由各單位根據各工種崗位實際工作時間自行確定工作班制。
第十四條 對于上述實行不同工時工作制的人員在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加班工資。具體支付標準按中鐵一人[2008]148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公司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休假。同時應結合生產經營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和措施,確保年休假,嚴格按照市環人[2015]369號文件頒布的《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執行。員工休產假待遇: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員工休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企業不再支付產假工資;未參加生育保險或雖已參加生育保險但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員工休產假期間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產假工資。男員工依據政策享受護理假的,護理假期間工資待遇不低于女職工產假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如遇《勞動法》第42條(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法律、行政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的加班加點,之后公司安排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十七條 公司按照國家及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率必須達到100%。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足額代為扣繳個人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禁止以各種原因欠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繳費標準。按照股份公司《集體合同》規定,凡當年出現欠繳社保費用的企業,扣發該企業負責人績效薪金的10%。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管理,及時幫助職工辦理簡易人身保險,公司應支持工會開展職工互助合作保險。
第十八條 進一步完善職工薪酬福利體系,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障和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發展等方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十九條 公司應監管勞務公司認真貫徹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切實維護勞務工的合法權益;用工單位應為施工現場從事風險作業的員工,根據作業期限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二十條 員工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因工死亡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所參保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執行;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非因工死亡的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所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醫療保險規定執行,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文件執行。
按照《中國中鐵深化“三不讓”幫扶救助實施辦法》的規定,公司在當年工資總額的1%內,檢據報銷支付安排使用“三不讓”幫扶資金,列入當年福利費開支。對符合醫保條件的大病醫療報銷的,除去自理費用后,按一定的比例報銷。女職工生產費用按照甲類藥物全報,乙類藥物90%報銷;男職工家屬生產費用為女職工生產費用的50%報銷。對困難員工子女,大專及大本入學當年補助不低于1000元。公司確保不讓一個職工家庭出現零就業。工會要抓好落實“三不讓”幫扶的各項具體工作,擴大覆蓋面,提高標準,不斷加大助困、助醫、助學工作力度。
第二十一條 海外項目參建員工專項保障。公司要特別重視和加強海外項目參建員工隊伍管理,認真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和《中國中鐵加強境外用工管理指導意見(試行)》、《中國中鐵加強境外薪酬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等規定,指導所屬企業針對海外項目的實際,制定和完善薪酬待遇、休息休假、“三工”建設等相關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各項激勵機制,保證海外員工收入達到國內同等項目的2.5倍以上,海外項目“三工”建設投入達到國內標準的1.5倍以上,著力調動優秀領導、優秀人才、優秀員工走向海外的積極性、主動性。
公司要進一步關注海外員工的職業發展,加大傾斜力度,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學習、技能培訓活動,努力為海外員工的培養使用、職稱評定以及參加國內各種學習交流、取證考試、繼續教育創造條件,并結合實際,全面推行輪崗制度。公司要加強對海外項目參建員工的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并要求參建員工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公司要加大對海外員工及其家庭的關心力度,深入推進“安心工程”,建立海外項目溝通機制,加大“三工”建設和安全保障投入,緩解海外員工的心理、生活和工作壓力;加大海外先進典型的培養選樹和評比表彰力度,在公司開展的各類綜合性評比表彰中,海外項目和海外員工應占相應比例,積極開展“明星海外項目”、“優秀海外員工”、“海外勞動模范”等專項評選表彰活動,黨工團組織應發揮積極作用,給參建員工提供更多的人文關懷;建立健全海外員工家庭信息檔案,堅持和完善定期探訪制度、前后方交流制度,積極開展座談、走訪、慰問等多種形式的活動,及時了解并幫助解決海外員工家庭存在的實際困難,確保后方穩定,解除海外員工的后顧之憂。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內部退養、內部下崗、待工、待崗員工,按時足額發放相關費用及生活費,并按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二十三條 公司執行員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認真貫徹國家關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搞好員工家屬基地的建設和物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和工會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女員工特殊保護工作。認真落實《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充分發揮女職工的作用,支持女職工組織開展富有女職工特色的各類主題活動。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女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加大對女職工的培訓、培養力度,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女干部工作力度,提高女職工在各級黨代會、職代會、團代會代表及評先選優中所占的比例。要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孕期、產期、經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每年為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健康檢查。要開展對困難女職工、單親家庭困難女職工的幫扶,關心女職工的身心健康,對工會興辦的女職工特殊疾病保險給予資金支持。雙方另行簽訂《女職工權益維護專項集體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五條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和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的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強化安全管理,預防勞動過程中的各種事故和職業危害。勞動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和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須經政府有關部門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 公司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及時發放員工勞動保護用品,做好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監測控制,各單位應在合同期內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逐步增加體檢項目、提高檢查標準和檢查質量。大力推廣員工心理健康工程,積極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切實加強對員工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促進健康發展。
第二十七條 工會要協助公司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工作,開展宣傳教育,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公司反映,提出建議,公司應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二十八條 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公司應及時通知工會,公司和工會雙方按規定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并共同做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九條 按照中鐵一辦[2009]165號《關于貫徹股份公司<在生產一線設立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進一步加強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工會組織依法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建立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制度,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群眾監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在施工生產一線關鍵崗位、重點設備、關鍵工序設立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特別要在協作隊伍中設立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每月依據考核結果,向群眾安全生產監督員發放兼職崗位津貼。
第七章 雙方責任與義務
第三十條 公司的責任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認真地全面履行和落實合同規定的內容,維護股東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二、強化生產經營管理,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努力實現生產經營目標。
三、公司按照《公司法》、《工會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每月按全部員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工會經費,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的開展活動。
四、全心全意依靠員工辦好企業,按期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建立健全廠務公開和民主評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應征求工會的意見,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代會代表團長聯席會議討論通過。
第三十一條 工會的責任與義務
一、工會要把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作為自己的基本職責,在維護企業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做好員工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職業道德,強化職業紀律,培養員工誠信創新,永爭一流的企業精神,引導員工積極支持、參與和推進企業改革。
二、圍繞生產經營,組織員工廣泛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雙增雙節和技術比武活動,協助公司搞好表彰獎勵工作。開展員工培訓,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
三、教育員工自覺維護和服從公司對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以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
四、員工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調解的,工會應參加并組織有關方面進行調解。發生員工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工會應協助公司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對員工提出的超出政策規定和超出公司負擔能力的要求,及時做好教育、解釋工作。
第八章 違約責任與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如違約且違約方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按國家和所在省的規定給對方補償或賠償,并追究違約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雙方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提請甘肅省勞動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甘肅省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九章 合同期限、變更、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公司和工會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解除。如遇簽訂合同的條件和環境發生變化,確使合同個別條款難以履行時,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合同的要求,在7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變更,并及時報送甘肅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監督機構為公司職代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每年應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向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做專題報告。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約代表如有變動,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由公司和工會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報送甘肅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登記后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如法律、法規、規章無明確規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后,公司和工會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新的集體合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甘肅省勞動行政部門一份。
附件: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中鐵一局集團 中國鐵路工會中鐵一局集團
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
首席代表簽字: 首席代表簽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附件:
中鐵一局集團市政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和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促進女職工與企業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集體合同規定》、《鐵路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細則》、《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甘肅省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制定與女職工相關的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政策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對女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并鼓勵女職工通過各種形式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第三條 本合同由公司工會與公司經雙方平等協商后簽訂,適用于公司所有建立勞動關系的女職工。
第二章 女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四條 公司及所屬單位應認真貫徹國資委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女職工工作的指導意見》、股份公司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女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指導意見》,緊密圍繞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優化女職工發展環境,保障女職工合法權益,提高女職工地位,推動女職工平等依法行使企業民主管理權利,平等享有企業改革發展成果。
第五條 公司在公開招聘崗位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女職工或提高對女職工的錄用標準。
第六條 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家庭和生活等各方面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權利。公司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專業技能等級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七條 女職工同男職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培訓的權利,公司在舉辦各種培訓時,應積極組織女職工參加。
第八條 公司要重視和加強女職工工作,支持女職工平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加強對女干部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黨員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員代表大會的女代表應占一定比例。在公司各項綜合性評比表彰中女職工應占一定比例。
第三章 女職工特殊權益的保護
第九條 公司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依法保護女職工在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國家關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公司不得因結婚、懷孕、生育、產假、哺乳等情形,影響女職工工資調整及有關福利待遇,單方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第十一條 女職工經期保護
(一)公司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冷水、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第三、第四級冷水、低溫作業。高處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高處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二)生產一線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有痛經及月經過多不能堅持正常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單位負責人批準給假1-2天帶薪休息。
第十二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女職工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從事原工作有困難的,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工作量或者安排適當的工作。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三)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1小時的休息時間。
第十三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30天。
(三)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四)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給予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五)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屬地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屬地生育保險不支付生育津貼或者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其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給予支付。
(六)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十四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二)公司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三)嬰兒滿1周歲后,經醫療機構診斷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不超過6個月。
第十五條 經醫療機構或婦幼保健機構診斷為更年期綜合癥,經治療效果仍不明顯,且不適應原工作的女職工,公司適當減輕其工作量或者暫時安排其他適合的工作。
第十六條 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單位又無哺嬰設施的女員工,在其產假期滿,能夠離開工作崗位,經領導同意,由本人提出申請,可以休一年的嬰兒哺乳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應按照不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3倍執行。
第十七條 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依照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做好女職工衛生保健工作,每月向女職工發放50元的衛生費。用人單位要積極參加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女職工(含內退)婦科體檢和婦科兩癌篩查。
第二十條 公司按照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發放獨生子女費。
第二十一條 國際勞動婦女節,公司應按規定為女職工放假半天。
第四章 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二條 工會女職工組織依法參與公司制定和修改與女職工相關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有關部門貫徹實施,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積極教育引導女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與涉及女職工特殊利益的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爭議的調解工作。
第二十三條 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簽訂的全過程,每年對保障女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第二十四條 職代會集體合同工作委員會每年負責對公司《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時,應同時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并向職代會報告;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就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及時研究女職工權益保護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生效后,在履行過程中,合同條款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執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請求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進行協調、處理有關爭議。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作為公司《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公司《集體合同》一并經公司三屆二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送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若15日內未提出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生效起止時間與公司《集體合同》有效期、生效起止時間相同。